跨境电商就业创业意义在哪(跨境电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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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3 / 24
亚马逊上面销售食品是可以的,但是审核非常严格。
在美国销售食品的话,据知需要FDA方面的认证,资质审核是由美国团队进行审核,比较严格。 而且不同的食品所属类目不同,根据具体类别不同,会有不同的资料证书要求,建议开case询问亚马逊客服。

1.已经拥有境内或境外注册商标(R标)或正在申请/有意愿申请境外注册商标的卖家(只对注册国有效);
2. 公司营业执照彩色照片或扫描件(要高清完整,照片缺角缺边都不行);
3.法人身份证彩色照片(正反面放在同一个文档里);
4.付款信用卡(国内双币信用卡,首选VISA;要确认开通了销售国币种的支付功能,比如开通美国站就要用能支付美金的信用卡);
5.收款账号(海外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收款比如Lianlian,iPayLinks,Oneway,PingPong,World First,Payoneer等)。
https://www.tmall.hk/
天猫国际(Tmall Global)是阿里巴巴旗下的进口零售平台,致力于为中国消费者提供全球的进口好物、直达海外生活方式,同时也是帮助海外品牌直接触达中国消费者、建立品牌认知和消费者洞察的首选平台。
截至共有全球87个国家和地区的29000多个海外品牌入驻天猫国际,覆盖了5800多个品类,其中8成以上品牌首次入华。作为阿里巴巴全球化战略之一,天猫国际将和海外品牌一起,让中国消费更便利、更高品质地“买全球”,发现更多全球新趋势。
1.进入亚马逊开设全球门店的官方网站,在头部菜单栏中的“打开全球门店”或“立即打开门店”中选择要打开网站的站点,然后注册。目前,亚马逊在全球拥有七个主要网站。
2.进入卖家注册页面,填写您的姓名、电子邮件、手机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3.下一步是验证注册邮箱。在电子邮件中找到6位验证码,并将其输入注册页面上的对话框。
4.亚马逊的全球门店开业不能跳过这个链接,因为所有注册卖家都是企业卖家。您需要设置企业的地址、中英文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5.下一步是改善卖家的姓名、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核实手机号码,这样你就可以点击完成亚马逊全球三分之二的开店。
6.然后绑定信用卡。你可以绑定其他人的信用卡,企业也可以帮助个人银行卡。对此没有特殊要求。填写信用卡信息后,您可以提交绑定。
7.还包括填写亚马逊商店信息;应完成卖方身份和地址验证;最后,我们需要进行税务审计,仔细填写存款方式,然后提交给平台进行审计。
8.如果平台获得批准,亚马逊的全球商店将完工。
营业执照里要有,电子商务(除增值电信,金融),还需要有 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才可以做跨境的电子商务,进出口需要办理许可证进行跨境电商的流程一、有意向进行跨境电商业务,可以在工商税务部门申请进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添加“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取得工商部门的相应手续后,进行自营进出口权的申请。二、新注册一家公司主营跨境电商业务,申办流程如下步骤:
1、申请注册公司。
2、申请自营进出口权资质。
3、在进出口品种上,只要商检通过,海关无特殊限制。目前跨境电商还是以个人消费品、电子产品、日化、食品等产品为主,海产品作为跨境电商进出口的数量不算太多,已冻品,海产加工品为主,鲜活需要更完善的硬件支持。
4、关于海产品的行邮税。
目前按产品完税价的10%收取,今年4月8日左右,国家会出台新的行邮税征收标准,其中会对海产品的行邮税征收品种和税率做出详细的规定。
5、现行海产品单笔限额1000元。
依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的注册工作,发放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各省级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及形式性审查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者。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第八条 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包括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场所公示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的项目和有关的注册申请表示范文本。
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规范完整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报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报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一次性提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的5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需要补充资料的注册申请,其审查时限在原审查时限的基础上延长30日,变更申请延长10日。
第十五条 经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在10日内送达;不予注册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审、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通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依法要求举行听证。
第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其设置的政府网站上公告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受理、审查的过程和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需要适时调整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保健食品的评价和检验方法以及审评技术规定等,并予以公告。
第二节 产品注册申请与审批
第十九条 产品注册申请包括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是指申请人拟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是指已在中国境外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保健食品拟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第二十条 申请人在申请保健食品注册之前,应当做相应的研究工作。
研究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将样品及其与试验有关的资料提供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进行相关的试验和检测。
拟申请的保健功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范围内的,申请人应当向确定的检验机构提供产品研发报告;拟申请的保健功能不在公布范围内的,申请人还应当自行进行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提供功能研发报告。
产品研发报告应当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及预期效果等内容。功能研发报告应当包括功能名称、申请理由、功能学检验及评价方法和检验结果等内容。无法进行动物试验或者人体试食试验的,应当在功能研发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检验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资料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颁布和企业提供的检验方法对样品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申报的功能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范围内的,还应当对其功能学检验与评价方法及其试验结果进行验证,并出具试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出具试验报告后,申请人方可申请保健食品注册。
第二十三条 申请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并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资料和样品后的5日内对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发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对符合要求的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15日内对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抽取检验用样品,并提出审查意见,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通知书并提供检验用样品。
第二十六条 申请注册保健食品所需的样品,应当在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车间生产,其加工过程必须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收到检验通知书和样品的检验机构,应当在50日内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并将检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特殊情况,检验机构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审查意见、申报资料和样品后,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在80日内组织食品、营养、医学、药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准予注册的,向申请人颁发《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 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并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报资料和样品后的5日内对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发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要求的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5日内向确定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通知书并提供检验用样品。根据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对该产品的生产现场和试验现场进行核查。
第三十一条 收到检验通知书和样品的检验机构,应当在50日内对样品进行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并将检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申请人。特殊情况,检验机构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80日内组织食品、营养、医学、药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准予注册的,向申请人颁发《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三十三条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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