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的可持续发展(发展跨境电商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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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3 / 25
关于这里,我们需要明白,跨境电商是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从定义上我们可以看到这么3个关键词: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支付结算、跨境物流。而跨境电商与国内电商的差别也正是体现在这里。
以B2C出口电商为例:
(1)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 :不同的关境意味着:相比于国内电商,跨境电商将直面进出口贸易中复杂多变的海关程序,贸易政策等诸多问题。例如:进出口关税问题,海关申报,检验检疫等等。
(2)支付结算:费用高,回款时间长且存在汇率风险。
①国内电商:国内电商支付结算体系成熟,多采用网银支付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方便快捷,费用低且回款周期短(多在15天以内)。
②跨境电商:跨境电商支付体系相对不成熟,尤其是B2B大额贸易的支付。多通过PayPal等国际支付工具支付,手续费高达交易金额的3%-5%以上,存在汇率风险且回款周期可长达1-6个月。对跨境电商卖家的资金压力较大。
(3)跨境物流:物流时效长,费用高,服务水平较低且丢包率较高。
现在UEESHOP带大家一起来具体分析跨境电商和国内电商的区别吧。
1、业务环节的差异
跨境电商业务环节更加复杂。需要经过海关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结算,出口退税,进口征税等环节。
在货物运输上,跨境电商通过快递方式出境,货物从售出到国外消费者手中的时间更长,因路途遥远,货物容易损坏,且各国快递派送能力相对有限,集聚增长的邮包也易引起贸易摩擦。国内电商发生在国内,以快递方式将货物送达消费者,路途近,到货速度快,货物损坏概率低。
2、交易主体差异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一般在国内,国内企业对企业,国内企业对个人或者国内个人对个人。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主题肯定是关境之间。
可能是国内企业对境外企业,国内企业对境外个人或者国内个人对境外个人。交易主体遍及全球,有不同的消费习惯,文化心理,生活习俗,这要求跨境电商对各国流量引入,各国推广营销,国外消费者行为,国际品牌建设等有更深入的了解,复杂性远远超出国内的电商。
3。交易风险差异
国内企业只是产权意识比较薄弱,大量的无品牌,质量不高的商品和假货仿品充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时有发生。
在商业环境和法律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很容易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国内电子商务行为发生在同一个国家,甲乙双方对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有统一的认识,侵权引起的纠纷较少,及时产生纠纷,处理时间较短,也比较方便。
4. 适用规则差异
跨境电商比国内电商所需要适应的规则更多更细更复杂,首先是平台规则,跨境电商经营借助平台除了国内的平台,还可能在国外跨境电商平台上开展交易,各个平台均有不同的操作规则。
跨境电商要以国际一般贸易协定和双边多变的毛衣谢顶为基础。跨境电商要及时了解国际贸易体系,规则,进出口管制,关税洗澡,政策的变化,对进出口形式也要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能力。
UEESHOP所提到的,让大家可以对跨境电商与国内电商区别一目了然,其实跨境电商与外贸,很多时候也不是指一个意思。
第一阶段:报案
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
对于控告人、被害人而言,他们的工作包括整理案件事实、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文书《控告书》、向公安机关报案、递交报案材料。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和公安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公安机关正式受理此案。此种请款中,公安机关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标志。
当然很多案件,没有人报案,属于公安机关自己的布控侦查所得线索。
第二阶段:公安初查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
本阶段阶段的工作,以公安机关查实基本犯罪事实为标志。
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在公安机关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关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如果控告人不服,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申请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后,案件可谓是正式启动了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
第四阶段:采取强制措施
首先,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可能会查封、冻结相关涉案赃款和赃物;
其次,公安机关还可能会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等),刑事拘留30天内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依然有必要继续羁押,就要呈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否则就要变更强制措施。
同时,公安机关还会对相关场所进行勘验和检查,搜集相关物证和书证,讯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搜集电子数据等等。
此时,从被告人的角度而言,在拘留的期间,聘请律师介入,通过会见了解案情,并对其进行专业的法律讲解和培训,分析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罪轻或罪重、同时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沟通案情,寻找取保的可能机会,此时是最重要的时机,而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的理由,最有利的其实还是案件本身的实体问题,律师在没有阅卷的前提下,如何通过会见和调查,了解全部案情,撰写专业的法律文书与办案机关沟通,其实是非常考验律师能力的。
第五阶段:公安机关呈请逮捕
在公安机关掌握了基本的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之后,促使公安机关呈请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院递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检察院最长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公安机关呈请逮捕前,辩护律师应该提前与检察院充分沟通案情,所谓兼听则明,检察院负责批捕审查的部门是侦查监督部门,其如果批准逮捕嫌疑人,但真正办案的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却要对公安的逮捕行为负责,因此检察院对于是否批准逮捕会非常谨慎,对于律师的专业意见,他们也会相对更加重视,此时,律师如果能从案件本身出发提供有利于嫌疑人的意见,而不是套模板走程序,就可能会取得比较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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