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现状发展如何(个人如何做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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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3 / 24
跨境电商整体解决方案,就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建设跨境电商通关、公共服务、综合服务以及在线交易四个平台和一个公共监管仓,即“4+1”体系,为产业带城市和区域提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基础服务平台,创造跨境电子商务基础生态服务圈,铺设跨境贸易高速通道,助力外贸转型升级。目前,已有几大重点城市展开合作,为地方的移动海外贸易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
第一类:跨境电商ERP软件服务商来源于商家,自己开发为自己所用,然后将此款产品进行对外销售。这种产品的优势是,在业务端会感觉到离我们的业务很切近、简单易用,劣势是,这些系统都只是考虑了业务的方便性,但是没有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缺少流程管控、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二类:跨境电商ERP软件服务商是专注于做企业ERP的,只做一件事,就是企业流程化管理,关注企业的货物流动、资金流动、信息流等(比如:胜途跨境电商ERP)。这种产品的优势是,对流程管控严格,在业务环节中不仅涉及业务流程还关注财务流程,形成整体的企业信息流。同时这些系统也有劣势:初始使用会感觉有点复杂,流程控制的有点严格,对一些随意化的业务处理是不允许。
跨境电商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首先,明确跨境电商交易的业务范围和开放顺序,建立跨境电商主体资格登记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制度,适时出台跨境电商及支付外汇管理办法;不仅如此,还要将跨境电商及支付主体纳入外汇主体监管体系,有效统计与监测跨境电商外汇收支数据,明确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体和申报方式,规范外汇备付金管理。
自建保税仓成本比较高,一般会选择第三方服务,比如魔速达保税云仓。这种要求不高,企业备案商品备案都会帮忙处理。跨境电商试点的保税仓是专门针对跨境电商的,因此入驻是需要有跨境电商平台资质的企业,自建的电商平台或者第三方平台都是可以的。像实体店,是不行的。
海关总署关于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194号文):
(1)这是海关总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决议的落地文件,取代此前的26号文。这个文件涉及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检疫查验等多项内容。
(2)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要求各参与方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并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3)在通关管理方面,明确1210及直购进口按照个人物品模式进行监管,1239模式则执行“正面清单(2018年版)”的备注要求(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模式)。另外,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下,订购人和支付人必须一致。至于收货人,则没有做具体要求。
(4)在税收征管方面,再次强调了订购人是纳税主体,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则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注意,如果出现税收问题,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补税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行业还存在低报等现象,这种涉嫌逃税的危险行为,各地服务商承担首要责任。
(5)在物流管理方面,允许保税区区内调拨流转及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调拨流转。实际上,区内流转现在已经非常成熟,而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流转依旧存在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至于1210保税区和1239保税区之间,是不允许商品调拨流转的。
(6)在退货管理方面,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退回保税区。此前的退货操作,在实操层面碰到层层阻碍,没有大范围推广。现在对退货管理较以前稍微松些,估计很多地方会出具可实操的方案。
(7)其他方面,194号文强调了对虚假三单信息、二次销售、身份信息泄露的查处力度。其中,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刷单的,海关按走私处理,并叠加其他法律条款处理。
是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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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解决方案,主要是指将传统的电商模式通过网络化手段,实现国境之间的销售、支付、物流、清关等全流程的便捷化和数字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包括跨境电商网站的构建、运营和维护等,需要考虑电商的前端客户体验以及后端的销售数据管理等。
2. 跨境支付系统:建立一套支持跨境交易的支付系统,解决货币兑换、交易结算等问题,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顺畅、便捷的支付体验。
3. 物流配送管理:建立一套针对跨境物流的配送管理系统,提供更快、更准确、更便捷的物流服务和物流信息跟踪服务,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4. 跨境电商征税对接:针对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征税制度,建立相应的征税清关系统,提高清关效率,降低跨境电商贸易成本。

5.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跨境电商需要涉及到用户隐私、支付信息等大量敏感数据,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体系,保障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通过上述跨境电商网络解决方案的建设和优化,可以帮助电商企业实现全球范围的销售和流通,提高信息化水平,拓展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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