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的风险(入驻亚马逊需要多少费用)

windy1021 14 2023-10-12 06: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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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境电商的风险
  • 入驻亚马逊需要多少费用
  • 跨境电商的现状及前景
  • 跨境电商带来的好处
  • 做海外电商有没有风险
  • 跨境电商靠谱吗
  • 跨境电商的风险

    货物漂洋过海抵达目的港后却无人提货,致使集装箱长期滞港,产生高额费用;国内造船厂接受不利格式合同,导致仲裁失利;万吨巨轮触碰码头,船企面临巨额赔偿……随着海洋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程度加深,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国际航运贸易中隐藏的各种法律风险浮出水面。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对外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手把手”教你防范国际航运风险。

    目的港无人提货 索20余万滞箱费

    2013年10月,浙江慈溪的卓力电器公司要出口一批电熨斗,委托浙江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外运明州分公司”)向马士基航运公司订舱。

    马士基公司的提单显示,托运人为卓力电器,收货人为法格公司,起运港为宁波,卸货港为巴塞罗那,1个40尺集装箱,运费到付。

    同年11月19日,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法格公司却因破产迟迟无人提货,货物在目的港产生了高额的滞箱费。

    根据马士基公司在网站公布的费用标准,截至2014年10月29日,一个40尺集装箱滞箱费为30104欧元(按照当时欧元对人民币汇率1:7.6474计算,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马士基公司为此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力公司等被告支付滞箱费和运费等相关费用。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涉案货物到港后,卓力电器公司确认其于同年12月初即知晓收货人法格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无法提货,虽然其随即询问原告货物退运及费用事宜未得到答复,但其作为涉案货物的托运人,理应持续关注货物在目的港现状及后续处理事宜,及时对到港货物作出处理指示,避免在目的港产生高额费用。在本案中马士基公司对较高目的港费用的产生也存在过错。马士基公司在货物到港无人提货约3个月后才通知相关方,在托运人一直未能给出货物处理指示时,亦未采取有效减损措施,如将货物转移至仓储费用较低的仓库等,对此亦存在过错。为此,卓力电器和外运明州分公司承担运费,折合人民币16690元;卓力电器还要支付滞箱费人民币5万元。

    ■法官说法

    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振的影响,国外买方有的倒闭,有的希望通过拖延压低货价,有的货物到港时被海关查验扣留,有的买方事先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等,都会造成集装箱货物长期滞港,产生大量费用。

    当前因货物长期滞留港口无人提货,航运公司向托运人索赔港口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纠纷呈多发态势。在审理中还发现,南亚一些国家的买方在贸易之初即存在不良企图,通过长期不提货的方法造成海关拍卖货物,以便低价收购,给国内出口方带来损失。

    为此,外贸单位在与国外买方订立销售合同时,尽可能采用CIF条款并使用信用证结汇,要求签发指示提单。这些措施的好处在于,即使买方想违约不要货物,卖方也可以直接在信用证下收取货款。

    当收货人不提货的情况发生时,托运人应及早采取处置措施,防止目的港费用进一步增加,必要时需早下决心通知承运人弃货。作为承运人,须及时向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通知无人提货的情况,提示费用增加的风险并征询对货物的处理意见;如果收货方无反馈,也需依法对货物进行妥善处置,切实尽到减损义务。

    接受不利合同 仲裁失利被强制执行

    2007年,芬佳德航运公司与宁波工艺品公司、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签订造船合同。约定分五期支付货款,第五期款项在船只交付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买方在船只交付和验收之日前作出的所有付款应作为预付款,如合同被买方根据约定撤销或取消,应在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在本合同下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额以及相应利息;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涵盖合同第一期至第四期分期付款的不可撤销的还款保函;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根据英格兰法律在英国伦敦仲裁解决。

    协议签订后,因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未能如期交付船舶,芬佳德公司于2011年5月取消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在伦敦启动了仲裁程序,请求裁定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退还各期付款及其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合同利息、复利及其成本。

    2013年7月,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应支付金额为27907921.90美元及年利率为6%的利息。

    因两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芬佳德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承认并强制执行上述仲裁裁决。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本案仲裁裁决符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对芬佳德公司的申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近年来,缔约地位不平等导致国内造船方在解决纠纷环节处于被动地位的问题值得重点关注。多数涉外船舶合同会订有仲裁条款,多有约定任何产生于造船合同解释和履行中的争议均应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条例在伦敦仲裁,并适用英国法律。涉外船舶建造合同多数采用全英文的日本、挪威或BIMCO(波罗的海航运公会)的造船标准合同范本。而国内造船厂对合同范本研究不多,对外国仲裁或诉讼程序了解不够、缺乏经验。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涉外海事仲裁裁决案件13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均为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中10件案件涉及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仲裁裁决无一例外均是国内造船方败诉,而仲裁裁决的效力也得到裁定确认。

    本案是目前国内造船方在涉外船舶建造、买卖合同履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两被申请人败诉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接受了载有诸多不利条款的格式合同。具体表现在:(1)约定的付款周期过长,最后一笔船款的比例过大且在船舶交付验收后才能支付,若双方对所交付的船舶发生争议,国内造船方很可能无法收回余款;(2)预付款及还款保函方面的约定加重了卖方的责任,且缺乏相应制约买方该项权利的限制性条款,一旦发生争议,卖方立即处于被动地位;(3)约定买方有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在发生合同中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若卖方未在3天内通知买方,则其无权取得相应延期。由于卖方并未在发生合同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及时通知买方,致使其未就该迟延得到延期,最终因在经修订的最后交船日期未交付船舶,买方单方通知其解除合同;(4)约定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而未对买方所提供的船舶主要配件的规格、所应达到的品质以及若买方提供的物品发生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进行详细约定。仲裁庭认为船舶未能交付的主要原因是船舶尚未准备好交付且导致主发动机产生问题的原因尚未确定,最终判令本案两被申请人败诉。

    为此,造船企业尤其是船舶行业协会,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国际上常用的船舶建造合同范本,积极培养商务、法律专业人才和谈判专家。一方面尽可能让造船企业在格式合同可予商洽的前提下,争取订入有利条款而删除不利条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合同订立的整体环节,不仅要关注船舶造价、船舶技术要求等基本条款,也要确保造船期限的延展、违约事由认定等足以影响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的明确可行,同时还要关注违约处理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或明显不利于建造方。

    货物未证明申报 依最低标准获赔

    2013年,原告义乌市堆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正公司)接到一笔总额236640美元的外贸服装订单后,委托货代向被告现代商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商船会社)订舱,涉案集装箱在宁波港装船运输。

    货物到港后,商船会社方集卡司机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其所驾卡车连同集装箱被持械歹徒劫走。

    为此,堆正公司以涉案货物在商船会社责任期间内丢失致其客商无法取得货物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船会社赔偿其货物损失232000美元、海运费人民币23955.43元及两款延期支付违约金。

    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商船会社赔偿堆正公司货物损失1391.67美元及该款相应利息,驳回堆正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FOB贸易术语是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主要采用的外贸方式。在“走出去”战略影响下,我国中小外贸企业纷纷大力开拓新兴经济体国家市场,同时承受着外方市场诚信、安全秩序及目的港政策等多重风险。

    本案的判决是价值232000美元的货物,最后只能得到千余美元赔偿,也给广大中小外贸企业敲响了警钟:出运货物时务必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并在相应单证上记载货物价值。

    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该区段运输发生于墨西哥,应适用墨西哥法律。商船会社提交了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法律意见书,可以作为认定承运人责任及其限额的依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规定,当服务使用者没有申报货物的价值,责任将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若不足一吨则按比例计算。

    堆正公司提交的报关单显示货物价值共232000美元,与外贸订单记载货值相对应,但货物价值并未在提单复印件和墨西哥内陆运单中显示,不能证明货物价值已申报且承运人、陆运区段承运人已获知,故承运人的责任应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

    据此,宁波海事法院根据2013年11月美元与墨西哥比索的汇率乘以提单记载的货物重量,确定商船会社的赔偿责任数额为1391.67美元。

    ■司法观察

    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浙江作为海洋经济和外贸大省,面临着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区和开放合作先行区的重大机遇和新挑战,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1501件,审结1366件,收案标的总额78.59亿元,结案标的总额63.19亿元。其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36.90%,成为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最大类别。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陆明明说,该院受理的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共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分布于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但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巴拿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等传统航运大国、船舶开放登记国或商品进口国。“案件分布情况很大程度地体现了海事司法与航运经济、临港工业、对外贸易的密切联系。”

    据了解,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存在环节多、耗时长,域外证据与授权公证认证手续复杂,外国法查明途径有限等问题,这些因素客观上长期制约着“四涉”案件的审判效率,拉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四涉”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比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多出16.74天。

    为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宁波海事法院不断探索提升海事法官司法能力的新途径,着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探索建立海事法官专业实践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审判经验传承制度。针对海事审判涉外性较强的特点,定期组织一线法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及航运惯例,及时更新知识。鼓励新任法官积极参加与港航、货运代理企业的交流,加深其对航运实践、航运惯例的理解,全面提升海事法官的司法能力。

    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审查管辖权异议时,既注重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切实维护司法主权,又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办理特别程序案件时,注重兼顾中外当事人利益,必要时采用听证的方式,保证裁决的公正性;为解决域外送达难问题,该院尝试借助外事部门、涉案船舶船长、担保函记载的机构或律师实现对境外当事人的送达,有效促使境外当事人积极应诉;实体审理过程中,合理确定举证期限,依法调查取证,对于电子邮件、电子签章、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电子信息证据进行客观审查认证;在适用法律时,坚持贯彻国家主权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选择,除依法认可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我国法律外,必要时主动拓宽外国法查明途径,开展外国法的查明,多次适用或参照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外国法律审理案件,努力树立良好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入驻亚马逊需要多少费用

    1.入驻条件:

    对注册资金和企业规模没有要求,只要符合如下条件,即可注册成为卖家。

    企业资质:入驻亚马逊的卖家必须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且需要具备销售相应商品的资质。

    能够开具发票:如果顾客需要发票,须及时为顾客提供普通销售发票。

    具备全国配送能力:亚马逊顾客遍布全国,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订单,所以如果选择了自主配送模式,需要具备将商品配送至全国的能力。


    2.费用情况:

    仅根据实际销售额(商品售价+配送费)收取佣金,无销售无佣金。

    亚马逊作为一个成熟的跨境电商平台,它的入驻条件也是相对来说很“苛刻”的,而且现在亚马逊只能以企业的形式入驻。

    跨境电商的现状及前景

    跨境电商目前是国家政府比较支持的项目。而且亚马逊是全球对卖家最公平的平台,这个是没有任何民族偏见的。而且现在中国制造对世界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未来几年,跨境电商这一块,对于国内电商创业者来说一定是个很好的机会,就看你能不能现在就着手抢占先机了。

    在2016年之前切入的卖家,我想现在都应该是基本实现了人生的财务自由。

    但是亚马逊早已经过了捡钱的时代,这是铁打的事实。但是时代不同了,竞争情况不同了,如果你在这个时候还在幻想着能靠亚马逊来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那你可以考虑转行了,亚马逊根本无法满足你的这个“梦想”。

    亚马逊终究是个电商平台,电商平台的本质是产品为王,一切的运营手段都应该以产品作为思考的核心。如果你的产品没有过硬的质量,那么即便你上了很多的review,即便你刚开始将产品推的很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款产品终究会被淘汰出亚马逊平台。因为世界上没人是傻子,顾客更不是傻子。

    跨境电商带来的好处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开始了世界贸易的变革,为众多的企业和消费和带来了好处。

    第一,跨境电子商务为企业打造国际品牌提供了新机会。
    在互联网时代,品牌、口碑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赢得消费者青睐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性能尽管很好,但不为境外消费者所知。而跨境电子商务能够有效打破渠道垄断,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为我国企业创建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尤其是给一些“小而美”的中小企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从而催生出更多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隐形冠军”。目前,我国已有80%的外贸企业开始运用电子商务开拓海外市场。

    第二,跨境电子商务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新动力。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直接推动了物流配送、电子支付、电子认证、信息内容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相关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电商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一批知名电商平台企业、物流快递、第三方支付本土企业加快崛起。更加突出的是,跨境电子商务将会引发生产方式、产业组织方式的变革。面对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境外消费者需求,企业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加强合作创新,构建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提升产品制造工艺、质量的同时,加强研发设计、品牌销售,重构价值链和产业链,最大程度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第三,跨境电子商务为政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供了新抓手。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既涉及商务、海关、检验检疫、财政、税务、质量监督、金融等多个部门,也涉及多领域的国际合作;既对政府的快速反应、创新、合作等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也对政府传统的体制机制提出了新挑战。以跨境电子商务为抓手,推动政府各部门资源共享、高效运行、统一协作、创新服务,将对提升我国政府对外开放水平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做海外电商有没有风险

    电商的市场风险:

      (一)、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是信息化社会的核心,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信息的存储、处理、发布、传递、利用等过程中都有可能会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导致信息出现失真、迟滞、泄漏等现象,即使用信息存在风险。信息技术风险的存在不仅会给社会信息化带来负面影响,而且会给抗风险能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管理带来直接损失,因此必须加以重视。

      信息技术风险可以简单的分为以下几类:

      (1).真实性风险

      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信息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它直接影响到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信任程度。如果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能保证所获得信息的真实性,那么使用这样的信息就会存在风险。影响信息真实性的因素主要有信息的来源、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失真、虚假信息等。

    跨境电商的风险(入驻亚马逊需要多少费用)

      (2).实时性风险

      信息的实时性是指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地反映了事物的当前状态和属性。信息具有时效性,一项具体的信息往往只在一段时间内是有用的或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能保证信息的及时发布或者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延时,就会造成信息不及时。对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传输线路的繁忙、线路故障、网络传输延迟、黑客入侵、系统故障等都可能使获得的信息缺乏实时性。

      (3).安全性风险

      信息安全性风险,是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信息系统中存储、传递信息时信息可能被恶意窃取、利用和窜改,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可能丢失或被破坏等类似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计算机恶意代码的破坏、黑客入侵、系统的不正确使用等,显然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对信息资源的损坏一定会对信息使用者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信用评价系统风险

      信用已被看作互联网上刺激购买的一个关键因素,实际交易中所有关系都需要信用这一因素,特别在电子商务不确定环境中发生的交易关系更是如此,因此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一种科学公正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督系统是电子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一步发展关键。信用评价风险即是指由于技术问题导致信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如:恶意评价、刷信用、交易抵赖、欺诈、欺骗等行为。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信用评价风险包括下三个方面:

      (1). 对卖方信用评价风险,这里主要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卖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割消费者所购的货物,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与企业购买者签订的购买合同,或者雇人刷信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能否客观的对卖方信用进行评价,所带来的风险。

      (2). 对买方信用评价风险,这里主要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消费者个人由于花钱无度和恶意透支,可能在网上使用了没有存款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是犯罪分子使用非法伪造的信用卡骗取卖方的货物,或者恶意对商家进行评价,或者通过货到付款购买后无故退货等诚信问题,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能否客观的对买方信用进行评价,所带来的风险。

      (3). 对交易抵赖信用评价风险,买卖双方都有可能存在交易抵赖的可能性。在传统市场交易时,由于交易双方直接面对面进行商品交易,这种信用风险的控制往往靠经验和法制来保证,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后,由于交易环境发生改变,物流和资金流在时间和空间上是相互分离的,交易双方常常互不见面,只有数字化交往,用电子方式谈判、签合同、结帐,当贸易一方发现新的情况出现后原先的交易对自己不利时,可能就会企图否认已做出的电子交易行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能否判断此次交易失败责任归哪方,及时的对这种交易抵赖行为做出信用评价,所带来的风险。

      (三)、 管理风险

      在交易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技术问题,因此就需要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人去处理,当什么重要的事情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时,这个人一旦发生问题,管理带来的风险就大了,我们通常把各种由于管理带来的风险通称为管理风险。

      由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所提供的服务都是基于互联网进行,与传统的产销渠道有很大的区别,其本身也改变了传统的商务运作模式。从而导致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层 在管理活动中活动中,管理控制风险增大。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一下三个方面:

      (1). 沟通风险,主要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管理者在与卖家和买家在沟通时所采取的沟通方式和沟通渠道中存在的风险。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宣布某项政策和调整 规则之前都应充分与多方进行沟通,特别是基于交易平台的买方和卖方,在这个过程中沟通方式和沟通渠道尤为重要。不恰当的沟通方式和沟通渠道,将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本身带来巨大风险,如:本文上述所提到的“淘宝商城”事件,部分原因就是由于淘宝商城管理者在宣布政策之前缺少与商家沟通所导致。

      (2). 外部突发事件管理风险,主要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管理者在应对公司外部环境带来的突发事件时所采取的措施中存在的风险,如:政府针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所颁布的一些法规和限制令;淘宝商家“围攻”淘宝商城事件;阿里巴巴中的商家现“欺诈”事件等等。

      (3). 内部员工管理风险,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常常是在线交易管理的最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计算机犯罪大都呈现内部犯罪的趋势,其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高,安全教育和管理松懈所致。

    跨境电商靠谱吗

    跨境电商是靠谱的。

    跨境电商的主要优点

    相比于传统的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1)竞争压力较小:跨境电商市场上的卖家数量有限,竞争压力较小,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需求量大:随着经济全球化模式的不断发展,各国人民对于国外的产品需求量越来越多,而跨境电商的市场涵盖了整个市场。

    (3)资金压力小:跨境电商不需要像传统进出口贸易一样大量资金储备,只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即可。

    (4)成本低、利润高:由于国内大量制造业的存在,使得国内的产品价格较为低廉,同时跨境电商可以将产品销售到全球,利润较高。

    跨境电商的主要缺点

    跨境电商也存在一些缺点,主要包括:

    (1)物流运输问题:跨境电商主要涉及国际运输和清关等环节,其中可能存在货物延迟、海关监管等问题,导致货物到达时间不可控。

    (2)语言和文化差异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语言和文化差异,可能导致跨境电商卖家与买家之间的沟通障碍,影响交易效率。

    (3)市场风险:跨境电商市场变化较快,如政策法规、国际贸易形势等因素都可能对市场产生影响,导致风险较大。

    (4)安全风险:跨境电商涉及到买家个人信息、支付安全等问题,可能存在安全风险。

    总体来说,跨境电商是一种靠谱的贸易方式,但是由于其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因素,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进行跨境电商交易时,需要认真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市场情况,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和平台,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支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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